開放期貨商業務員得轉介國外股權差價契約交易

開放期貨商業務員得轉介國外股權差價契約交易。(資料照) 開放期貨商業務員得轉介國外股權差價契約交易。(資料照)

為協助槓桿交易商拓展客戶及便利投資人交易,金管會開放期貨商受託買賣執行業務員得轉介連結國外個股、國外ETF或國外股價指數之差價契約(CFD)交易,以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發展,櫃買中心配合主管機關業務開放訂定相關規範,已於112年4月25日公告施行。

櫃買中心表示,國內期貨商可申請兼營槓桿交易商,目前有元大、群益、凱基、國泰及富邦等5家期貨商取得兼營槓桿交易商業務資格,主要業務範圍包含外幣保證金及連結黃金或國外股權等的CFD交易,2022年全年交易量達新台幣1.9兆元。

由於槓桿交易商營業據點有限,客戶拓展不易,原本即已開放期貨商業務員可轉介包括結構型商品、臺股股權相關之股權衍生性商品及臺股股權相關之轉(交)換公司債資產交換等商品,本次藉由開放其業務員得轉介客戶與槓桿交易商從事國外股權之CFD交易,一方面可幫助期貨商對客戶提供便利的一站式服務,另方面亦可為槓桿交易商帶來新客戶。

轉介人員業務執行範圍以向客戶解說商品、代收付件、辦理瞭解客戶評估作業及行銷過程控制相關事宜為限。

櫃買中心提醒,投資人欲透過期貨商受託買賣執行業務員參與國外股權CFD等槓桿交易商提供的交易,應找尋合格之期貨商與符合資格之業務員,相關資料可於櫃買中心網站(首頁 > 衍生商品 > 店頭衍生性商品 > 投資人園地 「6.取得受託買賣人員轉介槓桿保證金契約業務資格槓桿交易商名單及總分支機構名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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