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調高泰博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調高泰博期貨契約保證金。(資料照) 期交所調高泰博期貨契約保證金。(資料照)

臺灣期貨交易所宣布,將於109年5月20日調高泰博期貨契約(PD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高係泰博(股票代號:4736)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09年5月18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9年5月19日至109年6月1日),依規定調高泰博期貨契約(PDF)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09年5月20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09年6月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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