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科11日起每5分鐘撮合1次

類比科11日起每5分鐘撮合1次。(資料照) 類比科11日起每5分鐘撮合1次。(資料照)

櫃買中心表示,類比科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中心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櫃買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7年12月11日起10個營業日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1次。

櫃買中心指出,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櫃買中心表示,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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