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籲勿讓離岸風電市場又是外商天下

廠商籲勿讓離岸風電市場又是外商天下。(資料照) 廠商籲勿讓離岸風電市場又是外商天下。(資料照)

我國於2018年中,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共核配5.5GW的離岸風電開發容量,7家開發商得標,除了台電及中鋼外,清一色都是國外開發商。其中,沃旭一家更獨得了高達1.8GW的容量,第二名的海龍也獲得超過1GW,形成台灣的風場卻是國外開發商來開發。

第一次辦理如此大規模又不熟悉的離岸風電遴選作業,會後其實許多規則都有討論空間,例如評分標準、開發商可獲得的容量上限、八大主管機關意見函等,造成開發商大者恆大,以及跨部會回文互推皮球的規則瑕疵,顯示政府內部整合工作仍需努力。

台灣的風場幾乎都是國外開發商的天下,且開發商雖然於遴選時承諾會落實經濟部制定的國產化目標,但畢竟風土民情不同,商業歸商業,賠本生意沒人做,至今國產化落實的程度仍有非常大的改善空間。

森崴能源(6806)子公司富崴能源於109年6月15日以628億元得標取得台電離岸風電二期工程暨運維後,森崴能源目前也積極布局離岸風電的風場開發,爭取2026-2035每年1000MW的風電市場,十年10GW高達兆元的商機,森崴能源積極投入,培養國內優秀的年輕人進入下一世紀代的新形態能源市場。

經濟部一定要從第二階段的選商過程中學習教訓及經驗,避免未來市場再度失衡。雖然第三階段可預期的2026~2030年的容量有5 GW,若規則不修正,還是很有可能被一家開發商獨佔2 GW,最終只有三家獲選。

若造成市場寡占,對我國離岸風電產業必定是弊多於利:

1. 國產化難落實:開發商都不想落實國產化,於是就會有藉故拖延簽約時程的情事發生,導致國內供應商產能不足,無法如期交貨,最終勸國內供應商放棄簽約,形成國產化破口。

2. 產能被獨佔,議價空間小:手握大量風場且具有談判優勢的開發商會預先包下國內供應商所有產能,使其無法再去承接其他後進開發商的訂單,將導致供應商對最初的開發商無議價空間,即使有空餘產能,亦無法交貨給其他廠商,市場因被寡占而造成不良的產業發展。

3. 未得標廠商,退出市場:在第二階段有得標的開發商做完就沒有下一個風場可做,而第二及第三階段都沒得標的開發商就會直接退出台灣,造成許多失業,這不是當初推動離岸風電所期待的結果。

再生能源已經是全球浪潮,勢不可擋,政府帶頭全力推動,使得台灣在亞洲是取得先機,台灣廠商應把握這一波的商機,轉型升級將技術及人才留在台灣,未來才有進軍國際的實力,落實服務業國際化的目標。

訂閱必聞電子報


加入必聞網好友 必聞網紛絲頁

新聞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