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旗下新藥P1101申請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

藥華藥旗下新藥P1101申請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廠商提供) 藥華藥旗下新藥P1101申請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廠商提供)

藥華藥(台灣櫃買中心股票代碼:6446)於5月19日以最快速度去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DC),申請將旗下新藥P1101(Ropeginterferon alfa-2b)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同時行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報備,全面啟動「藥華藥Can Help」計畫。

眼見每日確診案例衝高近三百人,60歲以上確診患者重症率達20%,等不到病床、或是輕症病患在防疫旅館隔離中缺氧致死案例頻傳;檢疫量超載的一線醫療人員,同時還要跟死神拔河,搶救國人同胞,藥華藥董事長詹青柳疾呼「『藥華藥Can Help』不能再等了!」;執行長林國鐘表示「藥華藥已準備好,要儘快將新武器送到對抗新冠病毒第一線的醫生手上。」一旦完成P1101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藥華藥將以贈藥方式,供各級醫療院所治療輕中度新冠肺炎患者。

藥華藥表示,長效型干擾素藥物 P1101 的學名、成分,與印度官方核准緊急使用於新冠病患的生物相似藥 Virafin相同,都是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據Virafin 三期臨床試驗數據顯示,新冠輕、中度患者,施打後氧氣供應時間從 84 小時減少至 56 小時;病患服用藥物後第 8 天,陽轉陰機率達91.15%,比標準治療組(SOC)的78.90%治癒力更高。在「藥華藥Can Help」消息公布後,藥華藥旋即以這份數據徵詢中部及北部感染科醫師,醫師們研究相關臨床資料後表達高度興趣,但因新冠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建議儘快向疾管暑申請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

該指引是CDC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 的指引與國際最新文獻所制定,用以提供臨床醫師在診治疑似 SARS-CoV-2 感染者時有相關建議可參酌之指引。經查,現行CDC公布的最新「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為今年5月14 日的第10版,先前第9版則是在今年3月18日公布。

P1101已於2020年5月獲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用於治療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V)病患,並已陸續供貨給醫療院所,未來藥華藥將會配合其他醫院進行緊急進藥,全力與全台灣醫療院所合作,提供P1101協助治療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共同為台灣努力。如民眾有需要,請與專業醫師及醫療院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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