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間接投資紫光 投審會罰1000萬元

鴻海間接投資紫光 投審會罰1000萬元。(資料照) 鴻海間接投資紫光 投審會罰1000萬元。(資料照)

鴻海公告,旗下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興微(廣州)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興微基金」),而間接投資紫光集團有限公司
(下稱「紫光公司」)然未事先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下稱「投審會」)許可乙事,因紫光公司股權是透過興微基金間接取得,該基金投資管理及營運均係由基金管理人決策,公司不具主導投資決策之權利,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投審會爰依相關規定對本公司處予新台幣1,000萬元之罰鍰。

鴻海指出,公司於111年7月19日遞交主動陳報書,投審會調查期間,充分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且於111年12月16日公告興微基金已全數處分對紫光公司之持股。處分後,公司已無任何對紫光公司之持股。

鴻海指出,罰鍰金額占本公司111年自結合併營業收入0.00015%,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公司將加強法規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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